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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押金不退,抵交物业费可以吗?

添加时间:2016-12-20  编辑:ttuo
装修押金不退,抵交物业费可以吗?
 
案例简述:
 
装修押金迟迟不退,是因为没交物业费?近日,扬州一小区业主高先生向本报反映,拿新房时向物业交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,目前装修已经结束,物业却不愿退还,原因是他没有交物业费。
 
业主投诉:
 
“当初在拿房时向物业交了1000元装修押金,目前装修已经结束。拿着装修押金单去物业办公室退钱,却遭到了拒绝,说是交了物业费才能退押金。”高先生认为,物业费和装修押金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“我愿意交物业费,但这并不意味着,物业可以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,私自将押金抵扣物业费,两者性质不同。”
 
小区的另一位业主吴先生反映,去年底,他的房屋装修好,物业也来检查过没有违规现象,但小区物业人员表示,必须入住一段时间后再退还装修押金,或者装修押金抵充2016年度的物业费。在吴先生看来,这是物业想方设法要扣下自己的装修押金。
 
物业回应:
 
对于绿地上方公馆业主高先生反映的情况,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,按照规定,装修结束的业主,前期交纳的装修押金都会给予退还。但是,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,物业人员会建议其用装修押金来抵物业费,但并非是强制的。至于业主所提出的不退还装修押金的问题,该物业人员表示,可能是沟通不畅引起的误会,稍后将会与该业主积极沟通,妥善处理。
 
该小区的物业人员也表示,根据业主办理的装修施工合同第十条规定,装修施工完毕由物业按照装修审批的资料进行竣工验收,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还房屋结构保证金。另外,12月份小区部分业主物业费即将到期,有些业主会主动提出不退装修押金,用来抵下一年度的物业费,物业方并没有强行扣下业主1000元的装修押金。
 
部门说法:
 
市物管中心相关人员介绍,根据现行的《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规定,业主装修完毕无违反协议的,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。“物业强行扣除装修押金充当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,如果业主同意将装修押金抵交物业费,物业才能扣除。对于业主拖欠的物业费,物业应当选择正当方式催交。至于装修押金,在没有违反装修协议的前提下,物业公司应当如期如数退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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